索引號: | 001-2024-00000044 | 發(fā)布機構: | |
生效日期: | 2023-02-08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文 號: | 所屬主題: | 自然資源 |
民權縣 2023年度第 一 批城市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
根據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 第 47 條規定 ,現將民權縣 2023年度第 一 批城市建設 用地擬征收土地有關(guān) 事項公告如下:
一 、建設用地項目名稱(chēng)
民權縣 2023 年度第 一 批城市建設用地。
二、征收目的
為 實(shí)施公 共利 益 ,落實(shí)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。
三、 擬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圍
位于民權縣南華街道伏莊村伏莊村民組 。
四 、擬征收土地現狀權屬 、地類(lèi) 、面積、補償標準 、安置途徑及擬開(kāi)發(fā)用途
根據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 第 47 條規定 ,現將民權縣 2023年度第 一 批城市建設 用地擬征收土地有關(guān) 事項公告如下:
一 、建設用地項目名稱(chēng)
民權縣 2023 年度第 一 批城市建設用地。
二、征收目的
為 實(shí)施公 共利 益 ,落實(shí)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。
三、 擬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圍
位于民權縣南華街道伏莊村伏莊村民組 。
四 、擬征收土地現狀權屬 、地類(lèi) 、面積、補償標準 、安置途徑及擬開(kāi)發(fā)用途
五 、補償安置方式和社會(huì )保障費用標準
土地補償費 、 安置補助費按照《河 南省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征收農用地 區 片綜合地價(jià)有關(guān)問(wèn)題的 通知》 ( 豫政〔 2020〕 16號) 進(jìn)行補償,地上附著(zhù)物補償費 、 青苗補償費按照 《 商丘市人民政 府關(guān)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(zhù)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》 (商政〔 2017〕 52 號) 據實(shí) 補償 ,社保標準按照 《河 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廳關(guān)于公 布 2021 年被征地農民社會(huì )保障費用 最低標準的通知》 (豫人社辦〔 2021〕49 號) 進(jìn)行補償。
六 、擬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 、地點(diǎn)和聯(lián)系方式
擬征收土地四 至范圍 內的 土地所有權人 、 使用權人應 于公 告頒布之日 起15 日 之 內持不 動(dòng)產(chǎn) 權屬證 書(shū)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所在街道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,請互相轉告 。 逾期未辦理征地補 償登記手續的,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。
七 、本公告期限為 30 日,被征收土地農民和其他權利人對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見(jiàn) 的,在此期 限 內可以就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 安置方案提出聽(tīng)證申請;逾期未提出意見(jiàn)或聽(tīng)證申請的,視為
放棄權利。
特此公告。
2023 年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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